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第九采油厂古龙地区龙67高产井区葡萄花油层产能建设工程环境影响评价首次公示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的要求,需要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的项目,在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的过程中,应当在报送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或者重新审核前必须进行公示工作,使更广泛的社会团体及群众了解、参与该项目,现将本项目有关内容公示如下: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古龙地区龙67高产井区葡萄花油层产能建设工程
建设单位: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第九采油厂
建设地点:黑龙江省大庆市大同区和平牧场小庙子村东北1.6km,中心经纬度为E124°18'32.14"、N46°12'36.04"。
建设规模及内容:建设项目包括钻井工程和地面工程。钻井工程新钻油井6口,外甩首钻井1口,形成1座丛式井平台和1座单井井场,总进尺14200m;地面工程共部署开发7口油井,包含6口新钻井及1口代用井,并配套建设供配电、道路等辅助工程,建成产能0.48×104t/a,新建拉油点一座,改扩建古二注水站。
二、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第九采油厂
联系人:王宇龙
联系方式:0459-4699168
邮箱:123459236@qq.com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湖南葆华环保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女士
联系方式:0459-8136292
邮箱:hunanbaohua@163.com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可登陆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网站下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并按照表格规定格式要求填写,具体链接为:
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注:公众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鼓励公众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建设单位提供的其他方式,在规定时间内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提交给建设单位,反应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第九采油厂
2020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