钻井二公司野营房制造厂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况
项目名称:钻井二公司野营房制造厂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大庆钻探工程公司
建设地点:大庆市红岗区八百垧南六街16巷
建设性质:新建
项目概况:本项目占地面积为20000m2,建筑面积5038.917m2,项目年维修野营房200栋。
总投资:本项目总投资为500万元。
二.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大庆钻探工程公司
联系人:印凤东
联系电话:0459-4192486
邮 箱:hpbggszyyx@126.com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
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亿普环保服务有限公司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在公示期间,公众可登陆网盘(https://share.weiyun.com/eYVsermV)查阅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公众可通过联系大庆钻探工程公司获取纸质报告书。
五.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本项目评价范围内的公民、法人、政府机关和其他组织均在本次征求意见范围内。
六.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可通过生态环境部网站下载填写。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该项目有意见、建议,可于公示期间填写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通过信函、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在规定时间内向项目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和建议。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示之日起十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