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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华庆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大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30000吨/年驱油用抗盐耐温聚丙烯酰胺项目首次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
发表时间:2019-09-01    

黑龙江华庆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大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30000/年驱油用抗盐耐温聚丙烯酰胺项目

首次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第4号,201911日起实施)的规定,为了便于公众了解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相关情况,现将有关信息公布如下:

(一)建设项目名称、选址选线、建设内容等基本情况:

1、建设项目名称:大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30000/年驱油用抗盐耐温聚丙烯酰胺项目

2、建设单位选址:建设项目选址在大庆高新区宏伟园区,中心地理坐标:北纬46.564067°,东经124.775908°

3、建设内容:本项目建设性质为新建,厂区总用地面积53798.87m2,生产工艺主要是丙烯酰胺预聚液配制、聚合、一次造粒、水解和二次造粒、干燥、研磨筛分和包装、细粉回掺等工序。项目分两期建设,一期建设110000/年聚丙烯酰胺装置125000/年丙烯酰胺装置(满足一期、二期聚合物装置原料需求),配套辅助设施及公用工程设施;二期建设120000/年聚丙烯酰胺装置。

4、建设性质:新建;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名称

黑龙江华庆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2、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志军

电话:13936700059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

编制单位名称:深圳市宏和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连接

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

公众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建设单位提供的其他方式,在规定的时间内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等提交建设单位,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具体联系方式见上文第(二)项第2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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