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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绥化市升平油田升72-斜8等高产井区块产能建设地面工程环境影响评价首次公示
发表时间:2021-01-30    

2021年绥化市升平油田升72-8等高产井区块产能建设地面工程环境影响评价首次公示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的要求,需要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的项目,在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的过程中,应当在报送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或者重新审核前必须进行公示工作,使更广泛的社会团体及群众了解、参与该项目,现将本项目有关内容公示如下: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2021年绥化市升平油田升72-8等高产井区块产能建设地面工程

建设单位: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第八采油厂

建设地点:黑龙江省绥化市安达市董大窝棚南侧、板房子村东南侧、王殿兴屯北侧

建设规模及内容:本项目共基建油水井12口,其中油井10口(含1口代用井),注水井2口(含1口代用井);新建单井集油管道5.54km;另新建单井注水管线2.4km新建配水间1座,配套电力、道路工程。建成产能0.59×104t/a

二、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第八采油厂

联系人:艾工

联系方式:0459-4511255

邮箱:148053373@qq.com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河北奇正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永伟

联系方式:13359817851

邮箱:1160875851@qq.com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可登陆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网站下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并按照表格规定格式要求填写,具体链接为:

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注:公众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鼓励公众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建设单位提供的其他方式,在规定时间内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提交给建设单位,反应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第八采油厂

202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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