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 4 号)的有关要求,大庆高新利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在向大庆市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报批大庆高新区大庆高新利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1000吨/年废催化剂综合回收利用贵金属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前,于2021年4月11日公开拟报批的大庆高新区大庆高新利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1000吨/年废催化剂综合回收利用贵金属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全文和公众参与说明(见上面的网络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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