杏十一区纯油区西部2块聚合物驱油钻井工程首次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的要求,需要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的项目,在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的过程中,应当在报送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或者重新审核前必须进行公示工作,使更广泛的社会团体及群众了解、参与该项目,现将本项目有关内容公示如下: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杏十一区纯油区西部2块聚合物驱油钻井工程建设单位: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第五采油厂
建设地点:大庆市红岗区杏树岗镇周边,地理坐标为东经124°54′8.28″,北纬46°19′20.10″。
建设性质:改扩建
建设规模及内容:新钻井174口(其中注入井94口,采出井80口)。
二、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第五采油厂
联系人:蔡工
联系方式:0459-4598826
邮箱:csijia@petrochina.com.cn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名称
湖南葆华环保有限公司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可登陆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网站下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并按照表格规定格式要求填写,具体链接为:
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注:公众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鼓励公众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建设单位提供的其他方式,在规定时间内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提交给建设单位,反应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第五采油厂
2021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