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大庆市大同区太阳升镇晟来生猪养殖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公示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规定,现将黑龙江省大庆市大同区太阳升镇晟来生猪养殖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公示如下:
建设单位:黑龙江晟来牧业有限责任公司
公示内容:验收报告、验收意见
公示时间:2021年6月21日~7月16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系人:王盛龙
联系电话:158458964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