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的要求,需要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的项目,应当通过其网站、建设项目所在地公共媒体网站或者建设项目所在地相关政府网站,公开下列信息: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第五采油厂杏南开发区(2块)产能建设工程产能项目
建设地点:大庆市大同区、红岗区境内
建设规模:新钻并基建219口井,其中油井122口,水井97口,完钻井深1090-2050m,总进尺约286733m,包含钻井、测井、录井、射孔工程。新建集油掺水管道123.78km,注水管道38.15km,建成产能7.59×104t/a。配套建设供电、道路工程等内容。
现有工程基本情况:区块内现有主要油田设施包括联合站5座、转油站15座、含油污水处理站5座、现有油水井6916口,其中油井3977口,水井2939口。环境保护情况:现有工程原油集输采用密闭流程,建设单位按照要求开展设备和管道检查和维修,控制烃类气体挥发;油田采出水经管输,作业废水、洗井废水全部拉运到已建污水处理站集中处理达标后回注油层;油水井作业严格控制占地面积、井场采用铺设防渗布等措施降低生态破坏和油水落地造成土壤污染,加强防渗设施设备维护,出现破损的及时修复完善,降低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风险。
建设性质:改扩建
二、建设单位
建设单位: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第五采油厂
联系方式:0459-4598826 联系人:蔡工
通讯地址: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第五采油厂
邮箱:csijia@petrochina.com.cn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单位名称:湖南葆华环保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0459-8136292 联系人:李工
通讯地址:大庆市龙凤区服务外包园A3-2-401号
邮箱:hunanbaohua@163.com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见附件,并按照表格规定格式要求填写(注:公众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在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可以通过信函、电话、电子邮件或者建设单位提供的其他方式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