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东地区滚动外扩区钻井工程
首次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的要求,需要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的项目,在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的过程中,应当在报送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或者重新审核前必须进行公示工作,使更广泛的社会团体及群众了解、参与该项目,现将本项目有关内容公示如下: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榆东地区滚动外扩区钻井工程
建设单位: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第十采油厂
建设地点:黑龙江省绥化市肇东市肇东镇、向阳乡、跃进乡、德昌乡,地理坐标为东经125°27′56.77″~125°28′56.93″,北纬45°53′47.12″~45°54′20.31″,及东经125°40′30.53″~ 125°47′54.55″,北纬45°54′39.87″~46°0′58.58″。
建设性质:改扩建
建设规模及内容:本项目新钻油水井145口,其中油井143口,水井2口,均为单井,单井完钻井深最大为2260m,单井平均进尺约2070m,总进尺300150m。
二、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第十采油厂
联系人:张工
联系方式:18345597860
邮箱:zhangdongxu1@petrochina.com.cn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名称
河北奇正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见附件,公众需按照表格规定格式要求填写
注:公众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鼓励公众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建设单位提供的其他方式,在规定时间内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提交给建设单位,反应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第十采油厂
2021年9月10日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