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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康油田江桥及阿拉新稠油油藏产能建设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信息公示
发表时间:2021-09-01    

泰康油田江桥及阿拉新稠油油藏产能建设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信息公示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的要求,需要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的项目,应当通过其网站、建设项目所在地公共媒体网站或者建设项目所在地相关政府网站公开下列信息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泰康油田江桥及阿拉新稠油油藏产能建设工程

建设地点:齐齐哈尔市泰来县及昂昂溪区境内

建设性质:改扩建

建设规模及内容:本项目基建油井580口,其中新钻油井580356口水平井、224口直井,其中独立井270口、平台121采用集中拉油工艺,新建拉油点22座,每个集中拉油点采用九合一多功能储罐,配备40m3多功能储罐116,新建电加热管道137.4km新建油井产液拉运至龙一联卸油点,在龙一联合站进行处理后,外输至南三油库;并配套建设供配电、道路等辅助工程,预计建成产能46.83×104t/a

二、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第九采油厂

联系人:王宇龙

联系方式:0459-4699168

通讯地址: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第九采油厂

邮政编码:163000

邮箱:123459236@qq.com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单位名称河北奇正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雪剑

联系方式:18845593364

通讯地址:大庆市服务外包园A3-2-402

邮政编码:163000

邮箱:1041980440@qq.com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可登陆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网站下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并按照表格规定格式要求填写,具体链接为:

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注:公众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鼓励公众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建设单位提供的其他方式,在规定时间内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提交给建设单位,反应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第采油厂

2021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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