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的要求,需要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的项目,应当通过其网站、建设项目所在地公共媒体网站或者建设项目所在地相关政府网站,公开下列信息: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杏一垃圾场封场工程
建设地点:大庆市红岗区西一路与杏一路交叉口
建设规模:对杏一垃圾场进行封场工作,封场工程占地4.85万平方米。
建设性质:新建
二、建设单位
建设单位:大庆油田生态环境管护公司
联系方式:17645872227 联系人:杨工
通讯地址:黑龙江省大庆市让胡路区乘风大街434号
邮箱:yangst@cnpc.com.cn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单位名称:湖南葆华环保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18845593364 联系人:王工
通讯地址:大庆市 服务外包园A3二单元401
邮箱:1041980440@qq.com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见附件,并按照表格规定格式要求填写(注:公众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在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可以通过信函、电话、电子邮件或者建设单位提供的其他方式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