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的要求,需要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的项目,应当通过其网站、建设项目所在地公共媒体网站或者建设项目所在地相关政府网站,公开下列信息: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西三深废液处理项目
建设地点:黑龙江省大庆市萨尔图区南一路北侧1km、西一路西侧1.5km处
建设规模:利用站内闲置1450m3钢筋混凝土池作为废液收集池,新建1座预处理间、1座加药间、1座库房和1座危险废物暂存间,新建含油废液处理生产线1条,采用过滤、分离和气浮等处理工艺对含油废液进行处置,年处理含油废液72×104m3/a。
现有工程基本情况:现有含油污泥处理站采用调质、离心处理工艺,现有含油污泥处理装置1套(处理能力16.7t/h)。环境保护情况:现有工程厂区管线采用密闭流程,含油污泥池设罩棚控制烃类气体挥发;含油废水输送至西三联深度污水处理站集中处理达标后回注油层;厂区含油污泥处理后满足《油田含油污泥综合利用污染控制标准》 (DB23/T1413-2010)铺垫通井路。
建设性质:改扩建
二、建设单位
建设单位:大庆蓝星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13351756481 联系人:崔萌萌
通讯地址:黑龙江省大庆市让胡路区庆新中心村庆新街道14委
邮箱:15846910825@163.com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单位名称:河北奇正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0459-8136292 联系人:秦光
通讯地址:黑龙江省大庆市高新区电子商务产业园B座10楼
邮箱:hebeiqizhengdq@163.com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见附件,并按照表格规定格式要求填写(注:公众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在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可以通过信函、电话、电子邮件或者建设单位提供的其他方式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