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的要求,需要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的项目,应当通过其网站、建设项目所在地公共媒体网站或者建设项目所在地相关政府网站,公开下列信息: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肇15区块2022年外扩产能建设地面工程
建设地点:大庆市肇州县境内
建设规模:基建21口油井,新建分厂计量阀组间1座,新建集油管道5.61km,配备集肤效应加热装置5.61km,新建井口电加热器6台,共计新建通井(间)路 4.4km,建成产能1.15万吨/年。
现有工程基本情况:区块内现有油井46口。环境保护情况:现有工程采用提捞工艺生产,建设单位按照要求开展设备和油罐检查和维修,控制烃类气体挥发;油田采出水经罐车拉运至台1转油注水站,作业废水、洗井废水全部拉运到葡三联污水处理站集中处理达标后回注油层;油水井作业严格控制占地面积、井场采用铺设防渗布等措施降低生态破坏和油水落地造成土壤污染,加强防渗设施设备维护,出现破损的及时修复完善,降低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风险。
建设性质:改扩建
二、建设单位
建设单位:大庆方兴油田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方式:18945964246 联系人:高工
通讯地址:黑龙江省大庆市让胡路区西建街一号
邮箱:gaotingsong@qq.com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单位名称:河北奇正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18845593364 联系人:王工
通讯地址:黑龙江省大庆市服务外包园A3-2-401
邮箱:1041980440@qq.com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见附件,并按照表格规定格式要求填写(注:公众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在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可以通过信函、电话、电子邮件或者建设单位提供的其他方式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