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环境影响评价> 环评公示
第七采油厂2021年八井子乡区域管道安全隐患治理工程项目首次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
发表时间:2022-05-10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的要求,需要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的项目,在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的过程中,应当在报送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或者重新审核前必须进行公示工作,使更广泛的社会团体及群众了解、参与该项目,现将本项目有关内容公示如下: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第七采油厂2021年八井子乡区域管道安全隐患治理工程项目

建设单位: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第采油厂

建设地点:大庆市大同区八井子乡境内

建设性质:改扩建

建设规模及内容:对泄漏频繁、腐蚀严重、泄漏位置相对集中的 7 条管道实施局部更换,合计 24.2km,包括:无缝钢管内缠胶带硬质聚氨酯泡沫保温管Φ219×6.0 输油管道 13km无缝钢管内缠胶带硬质聚氨酯泡沫保温管Φ168×5.0 输油管道 7.6km无缝钢管内缠胶带硬质聚氨酯泡沫保温管Φ159×6 集油管道 2.3km,无缝钢管内缠胶带硬质聚氨酯泡沫保温管Φ114×4.5 掺水管道 1.3km

二、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第采油厂

联系方式:0459-4494385

联系人:

邮编:163300

邮箱:45772899@qq.com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名称:河北奇正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0459-8136292

联系人:汪工

通讯地址:黑龙江省大庆市大庆市高新区电子商务产业园B10

邮编:163300

email: hebeiqizhengdq@163.com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可登陆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网站下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并按照表格规定格式要求填写,具体链接为:

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注:公众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鼓励公众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建设单位提供的其他方式,在规定时间内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提交给建设单位,反应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第采油厂

2022510


 
上一篇:江桥地区江935井区萨尔图油层产能建设工程 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信息公示
下一篇:杏南开发区注采系统调整工程项目首 次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
  • 13134595113
  • 大庆市高新区
  • 2972592073@qq.com
  • Copyright © 2021- 黑龙江环保技术服务网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