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的有关要求,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第十采油厂在向大庆市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报批朝阳沟油田朝64-661南区块扶余油层2023年产能建设地面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前,于2023年4月17日公开拟报批的朝阳沟油田朝64-661南区块扶余油层2023年产能建设地面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全文和公众参与说明(见附件)。
联系电话:18345597860
联系人:张工
通讯地址: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第十采油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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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阳沟油田朝64-661南区块扶余油层2023年产能建设地面工程项目-报批稿.pdf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说明.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