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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庆市江帆科技有限公司 环境防治信息公示
发表时间:2023-01-01    


大庆市江帆科技有限公司在收集、运输、转移废铅酸蓄电池时采用标准的运输车辆。

本公司在收购废电瓶过程中严格执行转移联单制度和进出库登记制度,危险废物规范化贮存期间严格执行贮存库管理制度。并在202210月按照要求委托有资质检测公司对本公司的地下水、土壤、地表水、废气噪声进行了检测,检测结果全部合格。

本公司与通辽泰鼎有色金属加工有限公司签订了处置合同,并取得了跨省的商请函,公司2022年回收废铅酸电池332.2841吨,截止2021年12月31日剩余废铅酸电池2.6871吨,2022 年委托通辽泰鼎有色金属加工有限公司处置废铅酸电池334.9712吨。

公示时间 20231月1日

大庆市江帆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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