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规定,现将大庆亿辉宏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油田助剂制造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公示如下:
建设单位:大庆亿辉宏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公示内容:验收报告、验收意见
公示时间:2023年9月1日~9月28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系人:林阳
联系电话:13845908381
大庆亿辉宏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油田助剂制造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公示稿).pdf
验收意见-大庆亿辉宏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油田助剂制造项目.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