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规定,现将第二采油厂加热炉、锅炉安全隐患治理工程(第五作业区)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公示如下:
建设单位: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第二采油厂
公示内容:验收监测报告表、验收意见
公示时间:2022年5月30日—2022年6月27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系人:王昊
联系电话:0459-5291577
第二采油厂加热炉、锅炉安全隐患治理工程(第五作业区)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pdf
验收意见.pdf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黑龙江省大庆市红岗区第二采油厂加热炉、锅炉安全隐患治理工程(第五作业区).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