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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甸县养老服务中心供热项目(3.5MW 锅炉)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公示
发表时间:2024-01-30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现将林甸县养老服务中心供热项目3.5MW 锅炉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竣工验收公示如下:
一、项目名称:林甸县养老服务中心供热项目3.5MW 锅炉

二、项目地址:黑龙江省大庆市林甸县宏伟乡全胜村第一敬老院

三、建设单位:林甸县民政局

四、公示内容: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专家意见等(详见附件)
五、公示时间:2024130日起至202431日,20个工作日
联系人:刘迪
联系电话:15246174999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林甸县养老服务中心供热项目(3.5MW锅炉)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pdf

林甸县养老服务中心供热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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