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肇源县肇源镇普仁医院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竣工验收公示如下:
一、项目名称:肇源县肇源镇普仁医院建设项目
二、项目地址:大庆市肇源县新曙光街拉菲公馆小区10-1-10 号门市房
三、建设单位:肇源县肇源镇普仁医院
四、公示内容: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专家意见等(详见附件)
五、公示时间:2024年2月23日起至2024年3月21日,20个工作日
联系人:杨伟东
联系电话:13555553399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1.肇源县肇源镇普仁医院建设项目验收监测报告表.pdf
2.(签字)专家意见肇源县肇源镇普仁医院建设项目.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