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要求,需要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的项目,应当通过其网站、建设项目所在地公共媒体网站或者建设项目所在地相关政府网站,公开下列信息: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杏南开发区杏10-4-更丙30等报废井更新产能建设工程项目
建设地点:大庆市红岗区杏树岗镇境内
建设规模:本项目为产能建设工程,新钻并基建油水井90口,其中油井35口,水井55口。本次新钻井55口采用射孔完井、35口采用压裂完井,后进入地面工程建设。站外集油系统采用双管掺水和环状集油流程,注水系统采用单干管多井配水工艺和单干管单井配水方式,油气集输工程包括新建单井集油掺水管线共13.475km。新建注水管线共13.784km,新建单干管注水阀组42套、配水间配水阀组3套,利旧注入站阀组10套;并配套建设供配电、道路等辅助工程,预计建成产能2.1×104t/a。
现有工程基本情况:区块内现有主要油田设施包括南三转油站、杏南四转油站、杏南五转油站、 杏南六转油站、杏南七转油站、杏南九转油站、 杏南十二转油站、杏南十七转油站、杏南十八转油站、杏南十九转油站、杏南二十转油站、杏南 二十一转油站、杏南十六转油站、杏南二转油站、 杏南十五转油站、杏南八转油站、杏南十四转油站、杏南十三-2 转油站、杏南十三-1 转油站、聚杏 V-1 转油站、杏四联合站、杏V-1联合站、杏十三-1联合站、杏V-2联合站、杏南五注水站、杏南二注水站、杏十二区三元注水站、杏四联含油污水处理站、杏四含聚污水处理站、聚四-1污水处理站、杏十五-1联含油污水处理站、杏V-1含油污水处理站、聚杏V-1含油污水处理站、杏V-含油2污水处理站、聚杏V-2含油污水处理站、杏十三-1联含油污水处理站、杏十三-1含聚污水含油站、杏十三-2含油污水含油站、杏十二区三元污水含油站等。环境保护情况:现有工程原油集输采用密闭流程,建设单位按照要求开展设备和管道检查和维修,控制烃类气体挥发;油田采出水经管输,作业废水、洗井废水全部拉运到已建杏四联含油污水处理站、杏十三-1联含油污水处理站、杏Ⅴ-Ⅰ联含油污水处理站、杏十五-1联含油污水处理站集中处理达标后回注油层;油井作业严格控制占地面积、井场采用铺设防渗布等措施降低生态破坏和油水落地造成土壤污染,加强防渗设施设备维护,出现破损的及时修复完善,降低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风险。
建设性质:改扩建
二、建设单位
建设单位: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第五采油厂
联系方式:13251597507联系人:蔡工
通讯地址:大庆市红岗区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第五采油厂
邮箱:caisijia888@163.com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单位名称:湖南葆华环保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18645964898 联系人:汪工
通讯地址:黑龙江省大庆市高新区外包园A3座2单元4楼
邮箱:hunanbaohua@163.com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见附件,并按照表格规定格式要求填写(注:公众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在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可以通过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1).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