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部令第4号)要求,需要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的项目,应当通过其网站、建设项目所在地公共媒体网站或者建设项目所在地相关政府网站,公开下列信息: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头台油田注采系统优化调整工程。
建设地点:大庆市肇源县境内。
建设规模:油井转注3口,新建单井注水管道4.5km,新建注水井口3套,抽油机及基础拆除拉运3台。
环境保护情况:现有工程原油集输和注水采用密闭流程,建设单位按照要求开展设备和管道检查和维修,控制烃类气体挥发;洗井废水全部拉运到源二联合站处理达标后回注油层;油水井作业严格控制占地面积、井场采用铺设防渗布等措施降低生态破坏和油水落地造成土壤污染,加强防渗设施设备维护,出现破损的及时修复完善,降低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风险。
建设性质:改扩建。
二、建设单位
建设单位名称:大庆头台油田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方式:18845985611
联系人:沈主任
通讯地址:黑龙江省大庆市肇源县古恰乡古恰村
电子邮箱:shendongbo1@petrochina.com.cn
邮政编码:166500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单位名称:山东英谱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电话/传真:18661928274
联系人:杨工
通讯地址:山东省青岛市黄岛区(原胶南市人民路114号三楼、四楼)
邮箱:657956766@qq.com
邮政编码:266400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见附件,并按照表格规定格式要求填写(注:公众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驻地址)。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可以通过信函、电话、电子邮件或者建设单位提供的其他方式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
(公众意见表)头台油田注采系统优化调整工程.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