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部令第4号)要求,需要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的项目,应当通过其网站、建设项目所在地公共媒体网站或者建设项目所在地相关政府网站,公开下列信息: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项目名称:黑龙江省大庆市肇源县头台油田注水系统工艺优化工程项目
建设单位:大庆头台油田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性质:改扩建
建设地点:黑龙江省大庆市肇源县境内
建设规模及内容:新建配水间1座,新建集中平台1座、平台上新建配水阀组5套,新建注水管线7.82km及相关地面配套工程。
二、建设单位
建设单位名称:大庆头台油田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方式:18845985611
联系人:沈主任
通讯地址:黑龙江省大庆市肇源县古恰乡古恰村
电子邮箱:shendongbo1@petrochina.com.cn
邮政编码:166500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单位名称:黑龙江英谱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电话/传真:18661928274
联系人:杨工
通讯地址:黑龙江省大庆高新区新兴大街4号大庆电子商务产业园104-7
邮箱:657956766@qq.com
邮政编码:163000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见附件,并按照表格规定格式要求填写(注:公众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驻地址)。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可以通过信函、电话、电子邮件或者建设单位提供的其他方式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