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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源油田源212区块扶余油层水平井提产试验产能建设地面工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首 次信息公示
发表时间:2025-08-08    

肇源油田源212区块扶余油层水平井提产试验产能建设地面工程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 首 次信息公示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的要求,需要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的项目,应当通过其网站、建设项目所在地公共媒体网站或者建设项目所在地相关政府网站,公开下列信息: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肇源油田源212区块扶余油层水平井提产试验产能建设地面工程项目

建设地点:大庆市肇源县和平乡后欧力马屯西侧及东侧、四方山村北侧以及肇源镇刘兽医屯东侧

建设规模:新钻油井6形成1平台井场和4口单井井场采用射孔和压裂完井;基建油井4口,共形成丛式平台1座,独立井2口,新建3拉油点,配套新建井场集油管道0.06km;并配套建设供配电、道路等辅助工程,预计建成产能1.16×104t/a

现有工程基本情况:212区块地理上处于松嫩平原中部,位于黑龙江省大庆市肇源县境内,区块东部为朝阳沟油田,西部为头台油田,北部为肇州油田在肇源油田勘查探矿权内,属于矿业权使用年限期,源212区块预计动用地质储量63.33×104t,动用含油面积3.2km2212区块已开发系统采用水驱开发方式,地面系统建有油、水、电、路等工程。

环境保护情况:油气集输过程采取了密闭工艺流程,管线均埋地敷设、依托场站内各关键接口法兰均进行了密闭处理,有效的控制了无组织气体的挥发;依托场站加热装置采用清洁能源天然气为燃料井场、依托场站设备选用低噪声设备、机泵等设备安装减震基础采出液分离水拉运至含油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回注油层,不外排固体废物合法处;加强防渗设施设备维护,出现破损的及时修复完善,降低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风险。

建设性质:改扩建

二、建设单位

建设单位: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第十采油厂

联系方式:18345597860   联系人:张东旭 

通讯地址:黑龙江省大庆市肇州县朝阳沟镇

邮箱:834563499@qq.com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单位名称:森诺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15776168747  联系人:

通讯地址:黑龙江省大庆市高新区外包园A11单元7

邮箱:1144896701@qq.com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见附件,并按照表格规定格式要求填写(注:公众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在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可以通过信函、电话、电子邮件或者建设单位提供的其他方式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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