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阳沟油田朝1-朝气3区块扶余油层零散补充调整产能建设地面工程
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征求意见稿公示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第4号,2019年1月1日起实施)的规定,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形成后,建设单位应当公开下列信息,征求与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具体内容如下:
(一)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1)公众可以通过本次网络附件下载报告书。
(2)查阅纸质报告书方式和途径:黑龙江省大庆市高新区外包园A1座1单元7楼,森诺科技有限公司,联系人:刘工,电话:17678601900。
(二)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主要是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的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的意见。本次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为项目周边后太平庄、西太平庄、前太平庄、朝阳沟、李九屯、费家屯、王大骡子屯、王永珍屯、王七猫屯、张德小铺屯、发展村、李焕屯、何金窝棚屯、太安屯、刘墨窝棚屯、孔十二屯、沟子杨屯、王唐窝棚屯、东三姓屯、西三姓屯、五门杨家屯、双榆树屯、厢房屯、西王家岗、东王家岗、高殿武屯、爱国村、秦家岗屯、刘秀屯、兴隆庄屯、东兴村等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三)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可在附件下载公众意见表并按照规定格式要求填写。
注:公众在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国家鼓励公众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
(四)公众提交公众意见表的主要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通过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向我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有关的意见。建设单位联系人张东旭,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第十采油厂,电话18345597860,邮箱417915648@qq.com;环评单位联系人刘工,电话17678601900,邮箱1144896701@qq.com。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截止时间
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2025年9月26日-2024年10月15日。
征求意见稿-朝阳沟油田朝1-朝气3区块扶余油层零散补充调整产能建设地面工程项目.docx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