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规定,现将徐深气田宋深9H区块先导试验宋深9-平1井产能建设地面工程重新报批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公示如下:
建设单位:大庆钻探工程有限公司
公示内容:验收报告、验收意见
公示时间:2025年12月22日~2026年1月20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系人:刘保波
联系电话:15004590882
附件1-徐深气田宋深9H区块先导试验宋深9-平1井产能建设地面工程重新报批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最终稿)2.pdf
附件2-验收意见.pdf
附件3-其他情况说明.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