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冈县砖厂取土坑回填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现已完成,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 部令第4号)的要求,现向公众征求意见。
一、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1)报告书(征求意见稿)(见附件1)。
(2)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黑龙江省大庆高新区新风路6-1号楼大庆服务外包产业园C1-901简威科技黑龙江有限公司;联系人:王洋;电话:13115438182。
二、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本次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为项目周边的于家店、陶家屯、东长山堡、前花里岗、后花里岗、拥政村、吴家店、高发屯、步家屯、高家沟屯、爱民村、柞岗镇、柞岗镇中学校、柞岗镇中心小学和青冈县老年服务中心等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三、公众意见表
公众意见表(见附件2)。
四、公众提交公众意见表的主要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通过电话、电子邮件、邮局等方式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建设单位联系人:刘志权;电话:15765729999;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南开街201-5号鸿朗花园一期A5栋2单元2层3号;电子邮件:657209660@qq.com。
环评单位联系人:王洋;电话:13115438182;地址:黑龙江省大庆高新区新风路6-1号楼大庆服务外包产业园C1-901简威科技黑龙江有限公司;电子邮件:wangyang6615@163.com。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2025年12月27日-2026年1月10日。
附件1-青冈县砖厂取土坑回填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pdf
附件2:青冈县砖厂取土坑回填工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意见表.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