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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大庆市肇源县2026年头台油田茂8区块扶余油层北部外扩产能建设工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 一 次信息公示
发表时间:2025-12-15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部令第4)要求,需要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的项目,应当通过其网站、建设项目所在地公共媒体网站或者建设项目所在地相关政府网站,公开下列信息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二、项目名称:黑龙江省大庆市肇源县2026头台油田茂8区块扶余油层北部外扩产能建设工程项目

三、建设地点大庆市肇源古恰镇境内。

建设规模本项目共建设油井7口(包含2口代用井),共形成1座平台与2口独立井,在平台建设拉油点一座,安装60m3储油罐1座,配套建设集油管道、通井路、供电工程等,总建成产能达0.651×104t/a

现有工程基本情况本工程布井区位于已开发的头台油田北部的茂8区块和茂401区块,8区块和茂401区块位于头台鼻状构造东翼宽缓区,目的层扶余油层。

8区块目前共有油水井33口,其中采油井22口,注水井11口,油水井比例2:1,累计产油10.30x104t,采出程度6.91%,累计注水174.25x104m3累计注采比9.41。目前油井全部转捞油,开井14口,平均单井日产液0.5t,日产油0.2t,综合含水58.8%,采油速度0.05%,注水井开井1口,日注水50m,注水压力16.2MPa。茂8区块内现有3座集油阀组间,掺水出油管道3.3km,注水管道1.5km,途经总集油掺水线2.2km,总注水线1.1km,道路1.5km,电力支线2.4km。茂8区块内现有2个场站(头台联合站、头台试验站),区块内油井产液输至头台联合站脱水站进行处理,分离出来的含油污水经头台联污水站处理达标后回注地下开采油层。

401区块目前油井12(开井8),平均单井日产油0.2t,综合含水56.1%,累计产油1.5494×104t,累计产水1.4606×104t2024年年产油211t,年产液605t水井5口均已停注,累计注水19.5834×104m3,累计注采比6.5,采油速度0.06,采出程度2.34%。区块内油井产液输至头台联合站脱水站进行处理,分离出来的含油污水经头台联污水站处理达标后回注地下开采油层。

环境保护情况:现有工程原油集输采用密闭流程,建设单位按照要求开展设备和管道检查和维修,控制烃类气体挥发;油田采出水经管输至敖头台联含油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回注油层;油水井作业废水、注水井洗井废水全部拉运到头台联含油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回注油层;油水井作业严格控制占地面积、井场采用铺设防渗布等措施降低生态破坏和油水落地造成土壤污染,加强防渗设施设备维护,出现破损的及时修复完善,降低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风险。

建设性质改扩建。

、建设单位

建设单位名称大庆头台油田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方式18845985611

联系人沈主任

通讯地址黑龙江省大庆市肇源县古恰乡古恰村

电子邮箱shendongbo1@petrochina.com.cn

邮政编码166500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单位名称黑龙江英谱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电话/传真18661928274

联系人

通讯地址黑龙江省大庆高新区新兴大街4号大庆电子商务产业园104-7

邮箱657956766@qq.com

邮政编码163000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见附件,并按照表格规定格式要求填写公众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驻地址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可以通过信函、电话、电子邮件或者建设单位提供的其他方式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

公众意见表.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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