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的要求,需要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的项目,应当通过其网站、建设项目所在地公共媒体网站或者建设项目所在地相关政府网站,公开下列信息: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青冈县砖厂取土坑回填工程项目
建设地点:黑龙江省绥化市青冈县境内
建设规模:本项目主要对柞岗镇原砖厂取土坑进行勘查、清理、回填,对坑底修整防渗后用粉煤灰、生物质灰渣回填后压实、平整等工作。回填量约35.3万立。
建设性质:新建
二、建设单位
建设单位:哈尔滨彭盼运输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15765729999 联系人:刘志权
通讯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南开街201-5号鸿朗花园一期A5栋2单元2层3号
邮政编码:150086
email:657209660@qq.com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单位名称:简威科技黑龙江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13115438182联系人:王洋
通讯地址:黑龙江省大庆高新区新风路6-1号楼大庆服务外包产业园C1-901
邮政编码:163711
email:wangyang6615@163.com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见附件,并按照表格规定格式要求填写(注:公众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采用实名方式条件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
五、公众提交公众意见表的主要方式和途径
在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可以通过电话、电子邮件、信函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