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相关文件的要求,对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第八采油厂第八采油厂永乐油田源142-源20区块扶余油层开发区块钻井工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进行公众参与征求意见稿公示,使项目建设可能影响区域内的公众对项目建设情况有所了解,并调查社会公众对项目建设的态度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第八采油厂永乐油田源142-源20区块扶余油层开发区块钻井工程项目
建设单位: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第八采油厂;
建设性质:改扩建;
建设地点:黑龙江省大庆市肇源县头台镇、和平乡境内;
项目投资:2565.4万元;
项目建设内容:本项目在源142-源20区块内新钻直井59口、水平井2口,均为油井,本次共涉及源142、源20、源155、肇30、源201南等5个已开发井区,共形成14座平台、2口单井。本次仅为钻井工程,产能建设工程不在本次评价范围内。
(二)建设单位及其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第八采油厂
联系方式:18745901333
联 系 人:牛工
通讯地址:大庆市大同区高台子镇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第八采油厂
电子邮箱:niuleicy8@petrochina.com.cn
(三)环评编制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评编制单位名称:黑龙江省合壹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13351991300
联 系 人:李工
通讯地址:大庆市龙凤区东城领秀居住小区D-D座商服楼0单元商服05室
电子邮箱:hljheyihuanbao@163.com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的网络连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见下方链接。
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通过电话联系建设单位后可到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第八采油厂获取。
(四)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本项目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主要为评价范围内居民及周边企事业单位。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下载公众参与意见表,并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提交公众意见表,向建设单位提出与本项目相关环境影响以及环保方面的意见。
(六)公众提出意见表的起止时间
自公告发布起10个工作日内,您可以将意见反馈给我们,请您提供联系电话和联系地址,以便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反馈意见以及环保部门核查。非常感谢您的支持。
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第八采油厂
2023年7月10日
源142公示公参表.doc
征求意见-永乐油田源142-源20区块扶余油层开发区块钻井工程报告书.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