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的要求,需要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的项目,应当通过其网站、建设项目所在地公共媒体网站或者建设项目所在地相关政府网站,公开下列信息: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大庆油田庆新实业有限公司含油污泥无害化处理项目
建设地点:大庆市让胡路区
建设规模:利用自有场地,新建1套固定式“低温离子法含油污泥相分离技术”含油污泥无害化处理装置,年处理含油污泥10万吨。
建设性质:新建
二、建设单位
建设单位:大庆油田庆新实业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13304897309 联系人:陈工
通讯地址:大庆油田庆新实业有限公司
邮箱:2972592073@qq.com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单位名称:湖南中测湘源检测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18845593364 联系人:王工
通讯地址: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金海路128号领智工业园B3栋304
邮箱:1041980440@qq.com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见附件,并按照表格规定格式要求填写(注:公众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在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可以通过信函、电话、电子邮件或者建设单位提供的其他方式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
大庆油田庆新实业有限公司含油污泥无害化处理项目公参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