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黑龙江康莱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精细化学品项目环境保护竣工验收公示如下:
一、项目名称:黑龙江康莱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精细化学品项目
二、项目地址:黑龙江安达经济开发区精细化工产业园
三、建设单位:黑龙江康莱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四、公示内容: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专家意见(详见附件)
五、公示时间:2023年8月15日起至2023年9月11日,20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系人:王文华
联系电话:18958682121
10.08黑龙江康莱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精细化学品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pdf
(已压缩)1黑龙江康莱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精细化学品项目验收监测报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