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的要求,需要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的项目,应当通过其网站、建设项目所在地公共媒体网站或者建设项目所在地相关政府网站,公开下列信息: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黑龙江众耘环保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含油污泥无害化处理改扩建项目
建设地点:大庆市林源新区(林源工业区)石化产业二区11#厂房所在厂区内
建设规模:采用密闭旋转蒸馏工艺处理利用含油污泥10.0×104t/a。其中13台蒸馏炉用于处理石油天然气开采业含油污泥,处理规模为8.0×104t/a,3台蒸馏炉用于处理精炼石油及非特定行业含油污泥,处理规模为2.0×104t/a。
现有工程基本情况:现有工程于2022年建设并投产运行,于2022年12月全部停止生产运行,现厂区内原有工程生产设施均已拆除,分子闪解装置已由厂家回收。厂区内现有工程部分池、罐生产设施用于本次改扩建项目利旧使用。
建设性质:改扩建
二、建设单位
建设单位:黑龙江众耘环保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13815903176 联系人:韩工
通讯地址:黑龙江众耘环保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邮箱:han5461254@163.com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单位名称:黑龙江省合壹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13351991300 联系人:李工
通讯地址:大庆市龙凤区东城领秀居住小区D-D座商服楼0单元商服05室
邮箱:hljheyihuanbao@163.com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见附件,并按照表格规定格式要求填写(注:公众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在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可以通过信函、电话、电子邮件或者建设单位提供的其他方式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
公众意见表.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