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的要求,需要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的项目,在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的过程中,应当在报送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或者重新审核前必须进行公示工作,使更广泛的社会团体及群众了解、参与该项目,现将本项目有关内容公示如下: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中国华油集团有限公司大庆分公司2023年新建供气管线工程项目
建设单位:中国华油集团有限公司大庆分公司
建设地点:黑龙江省大庆市肇州县境内。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规模及内容:本项目新建输气管线由采气分公司(储气库分公司)第一作业区肇深16集气站敷设至中国华油集团有限公司大庆分公司中转站。设计输量4.363万Nm3/d,起始点计算压力2 0 MPa,终点计算压力1.0MPa。线路长度约为5.26km,公称直径DN65,钢级为L245,设计压力2.5MPa,管道地区等级按一级二类地区考虑穿越主干道路时设置穿路套管,沿途不设置分段阀井。采气分公司(储气库分公司)第一作业区肇深16集气站内新建调压计量阀组,中国华油集团有限公司大庆分公司中转站内调压计量阀组进行局部改造。
二、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中国华油集团有限公司大庆分公司
联系人:张工
联系方式:18945961332
邮箱:18945961332@163.com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名称
湖南葆华环保服务有限公司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可下载附件中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并按照表格规定格式要求填写。公众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鼓励公众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建设单位提供的其他方式,在规定时间内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提交给建设单位,反应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中国华油集团有限公司大庆分公司
2023年10月18日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