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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同区增发国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 一 次信息公示
发表时间:2024-01-22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的要求,需要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的项目,应当通过其网站、建设项目所在地公共媒体网站或者建设项目所在地相关政府网站,公开下列信息: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大同区增发国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大庆市大同区境内

建设规模:规划新建机电井73眼,配套井房73座,水泵73台套,卷盘喷灌机73台套;改造井184眼,配套水泵184台套,卷盘喷灌机184台套规划新建水工建筑物1座,φ2500pxL=6m圆涵规划修缮田间道路共60条,总长度56.565km修缮生产路(3.0m宽水泥路)12条,总长度12.59km;修缮生产路(3.0m宽砂石路)29条,总长度25.855km;建设高压线路21.025km,低压地埋电缆线路6.562km。配套变压器75台套T接点52新建田间监测工程1处、田间气象环境自动监测站2套、耕地质量监测站18套、风吸式杀虫机22套、物联网虫情预警监测站1台、智能孢子捕捉系统1套、植物病害快速诊断仪1台、土壤养分速测仪1台、茎秆强度测定仪1台、触控屏2套、工控机2台等。项目公示牌3处,高标准农田项目标识73处。对林源镇长林村内0.25万亩示范区耕地进行土壤改良。抛洒土壤改良剂750吨,每亩地施用土壤改良剂300公斤

建设性质:

二、建设单位

建设单位:大庆市大同区乡村产业发展服务中心

联系方式:13614650444 联系人:

通讯地址:大同区政府办公楼573

邮箱:2972592073@qq.com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单位名称:大庆市尚诺环保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18845593364联系人:王工

通讯地址:黑龙江省大庆高新区科技孵化器一期工程3号孵化器402

邮箱:1041980440@qq.com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见附件,并按照表格规定格式要求填写(注:公众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在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可以通过信函、电话、电子邮件或者建设单位提供的其他方式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

公众意见表.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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