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规定,现将庆哈线双合首站改扩建工程(一期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公示如下:
建设单位: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天然气分公司
公示内容:验收调查报告、验收意见
公示时间:2024年8月26日—2024年9月23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系人:张哲
联系电话:13199072573
附件1-庆哈线双合首站改扩建工程(一期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pdf
附件2-庆哈线双合首站改扩建工程(一期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pdf
附件3-庆哈线双合首站改扩建工程(一期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