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黑龙江众耘环保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含油污泥无害化处理改扩建项目公示环境保护竣工验收公示如下:
一、项目名称:黑龙江众耘环保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含油污泥无害
化处理改扩建项目公示
二、项目地址:大庆市林源化工园区化工产业二区(石油化工)
11#厂房所在厂区内
三、建设单位:黑龙江众耘环保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四、公示内容: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专家意见(详见附件)
五、公示时间:2024年9月28日起至2024年10月29日,20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系人:李志鹏
联系电话:15765844694
黑龙江众耘环保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含油污泥无害化处理改扩建项目验收报告.pdf
黑龙江众耘环保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含油污泥无害化处理改扩建项目专家意见.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