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南天化工厂轻烃装置改扩建项目环境保护竣工验收公示如下:
一、项目名称:南天化工厂轻烃装置改扩建项目
二、项目地址:大庆市大同区庆葡村南天化工厂内
三、建设单位:大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南天实业有限公司
四、公示内容: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专家意见(详见附件)
五、公示时间:2024年9月26日起至2024年10月29日,20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系人:董青彦
联系电话:13845934070
南天化工厂轻烃装置改扩建项目验收意见.pdf
南天实业有限公司建设项目.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