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大庆市庆兴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油田含油污泥储池及废机油储罐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竣工验收公示如下:
一、项目名称:大庆市庆兴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油田含油污泥储池
及废机油储罐建设项目
二、项目地址:大庆市肇源县大兴乡联结村东侧3km处
三、建设单位:大庆市庆兴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四、公示内容: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专家意见(详见附件)
五、公示时间:2024年8月2日起至2024年8月29日,20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系人:袁静
联系电话:15845927090
油田含油污泥储池及废机油储罐建设项目验收报告.pdf
专家意见.油田含油污泥储池及废机油储罐建设项目验收意见.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