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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大庆市红岗区高纬度地区新型电池材料智能制造产业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 一 次信息公示
发表时间:2025-06-09    


黑龙江省大庆市红岗区高纬度地区新型电池材料智能制造产业项目需要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已确定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的要求,公开下列信息: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黑龙江省大庆市红岗区高纬度地区新型电池材料智能制造产业项目

建设性质:

建设地点:黑龙江省大庆市红岗区红岗经济开发区兴隆园区兴隆大街东侧、兴旺路南侧

建设规模及内容拟建磷酸锰铁前驱体生产线3条,年产磷酸锰铁前驱体3万吨主要建设内容有主厂房、循环水站、废水处理站、锅炉房、事故池、初期雨水收集池、固废仓、综合仓库等构筑物。

二、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大庆百丰新材料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孙

联系方式:18584801819

通讯地址:黑龙江省大庆市红岗区红岗经济开发区兴隆园区兴隆大街东侧100大庆百丰新材料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邮箱:vailsun@bfxc2024.com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黑龙江省合壹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

联系方式:15845963393 

通讯地址:大庆市龙凤区东城领秀居住小区D-D座商服楼0单元商服05

邮箱:hljheyihuanbao@163.com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见附件,并按照表格规定格式要求填写(注:公众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

链接: https://pan.baidu.com/s/1L-DVHSoaHFhBSe_1u6nyzQ?pwd=3ii4

取码: 3ii4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在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可以通过信函、电话、电子邮件或者建设单位提供的其他方式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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