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规定,现将宋芳屯油田芳 2701 等区块葡萄花油层产能建设地面工程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公示如下:
建设单位: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第八采油厂
公示内容:验收调查报告、验收意见、其他需要事项说明
公示时间:2025年10月16日~11月13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系人:牛工
联系电话:18745901333
芳2701签字验收意见.docx
宋芳屯油田芳 2701 等区块葡萄花油层产能建设地面工程项目其他说明事项.pdf
宋芳屯油田芳+2701+等区块葡萄花油层产能建设地面工程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pdf